2024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标准
发布日期:2024-07-31 10: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 字号:[ ]

1、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

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分两学期发放)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分两学期发放)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2、小学乘班车费补助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乘坐学校班车的在校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150元(乘坐班车当学期)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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