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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充分体现政府兜底性安置的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冒名顶替”“吃空饷”等违反政策规定、安置程序的情形发生,现面向社会公布安置对象、开发流程及我区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广大群众及社会监督,以确保惠民政策发挥效用,让真正需要安置帮扶的群众享受政策红利。 一、安置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 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允许各镇街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在岗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二、开发流程 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在区级人民政府统一指导下,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开发流程一般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其中,严格执行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公示制度,人员确定后要在所在社区(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如有异议,必须认真调查处理。 三、监督举报方式 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631-8180519 电子邮箱:wdjcptk@126.com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世昌大道84号8楼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环山街道办事处 电话:0631-8188525 电子邮箱:huanshanbzs@163.com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米山路54-1号兴隆社区东巷二楼环山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龙山街道办事处 电话:0631-8361356 电子邮箱:longshanshebao@163.com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文山路107号龙山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天福街道办事处 电话:0631-8935521 电子邮箱:tfldbz@126.com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天福路218号天福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金山综合服务中心 电话:0631-8361073 电子邮箱:jinshanshebao@126.com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珠海路146号金山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泽头镇 电话:0631-8861066 电子邮箱:zetourenshi@163.com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泽头镇鑫泽路8号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高村镇 电话:0631-8760258 电子邮箱:gcz2004@sina.com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高村镇高村村1936号便民服务大厅社保窗口 葛家镇 电话:0631-8880972 电子邮箱:gejiashebao@163.com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葛家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侯家镇 电话:0631-8722580 电子邮箱:houjiazhen@sina.com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侯家镇爱民路2号便民服务中心东大厅社保窗口 界石镇 电话:0631-8533628 电子邮箱:wdjsldrs@163.com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界石镇昆嵛路54号便民服务大厅社保窗口 米山镇 电话:0631-8871088 电子邮箱:wdms@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米山镇中兴路49号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宋村镇 电话:0631-8892082 电子邮箱:sc8892082@163.com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宋村镇昌兴路8号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文登营镇 电话:0631-8665156 电子邮箱:wdwdyz@sina.com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文登营镇营兴路3号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泽库镇 电话:0631-8785576 电子邮箱:wdzkldrs@163.com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泽库镇千祥街1号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张家产镇 电话:0631-8731066 电子邮箱:wdzjc@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天沐路2-11号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大水泊镇 电话:0631-8641088 电子邮箱:wddsp@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小观镇 电话:0631-8856817 电子邮箱:XGgongyigang@163.com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小观镇永安街17号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滨海街道 电话:0631-8857018 电子邮箱:nhxqbhjd@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小观镇海岸嘉居南门东3楼滨海社区工作办公室 四、特别提示 举报请说明被举报人姓名、住址、违规详情等信息,以便于核实;对所举报信息不全无法进一步核实的,将不予受理;对存在恶意中伤、无中生有、挟私报复等行为的,不予受理。 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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