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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 2、《关于做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工作的通知》(威政办发〔2021〕1号)。 四、申请主体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一)2014年6月17日后在我市行政审批部门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户籍就业转失业人员、大学生。 (二)2020年1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6个月且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 六、申请材料 (一)1、《营业执照(副本)》; 2、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 3、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4、驻威高校在校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5、身份证; 6、《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1、《营业执照(副本)》; 2、身份证、户口簿; 3、《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七、办事流程 1.申请人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审批 经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在文登政府网对拟发放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资格有异议,可向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对弄虚作假、冒领、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资金,5年内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并纳入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十、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资金拨付环节)。 十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8469456 监督电话:0631-8258093 十二、办理地点 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 十三、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 四、申请主体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法人 五、受理条件 2014年6月17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限制)。 六、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身份证; 3、企业财务报表; 4、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工资发放表(有招用人员的企业提供); 6、《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七、办事流程 1.申请人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资金至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审批 经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在文登政府网对拟发放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资格有异议,可向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对弄虚作假、冒领、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资金,5年内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并纳入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十、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资金拨付环节)。 十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8469456 监督电话:0631-8258093 十二、办理地点 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 十三、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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