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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失业登记 二、受理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社部第28号令); 2.《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9号); 3.《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9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1号)。 四、申请主体 失业人员 五、受理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我省城乡劳动者。 六、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外地户籍人员提供我市的《居住证》。 七、办事流程 1.申请人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或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综合柜员、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2.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失业登记信息; 3.业务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办结。 十、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即时反馈审核办理结果。 十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8251232 监督电话:0631-8258093 十二、办理地点 威海市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 十三、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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