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endeng.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联系(地址:威海市文登区环山街道米山路69号,电话:0631-825994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司法局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4年共公开信息14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0条,政策文件及解读类信息5条,预决算类信息4条,行政执法公示类信息10条,行政复议公开85条,规范性文件备案及清理结果类信息4条,其他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由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科对答复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准确、严肃。本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比去年多2件,均为同一当事人因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因政府信息申请引发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标准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了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优化主动公开机制,全面梳理确定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编制形成《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4年版)》,实现清单化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举办“阳光政务 与民同行”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邀请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监督员及陪审员代表,实地参观天福司法所、区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向社会公众展示工作成效、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提升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拍摄以案释法小视频5期。
(五)监督保障方面。文登区司法局依据有关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信息公开工作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详细抓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使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当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2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对网站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明年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网站、会议、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方面:2024年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方面:2024年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共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1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成,办复率100%,办理结果为B类1件。
(三)其他方面: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有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稳定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