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856M/2026-00141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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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威海市文登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1-25 10: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以保障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为立足点,提升保障效益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区住建局对《威海市文登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施办法》(威文住建通字〔2021〕14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威海市文登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决策依据

(一)《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住字〔2019〕8号)

(二)《关于加快做好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建住字〔2021〕3号)

(三)《威海市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办法》(威住建通字〔2020〕49号)

(四)《关于做好市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威住建通字〔2021〕39号)

三、出台目的

规范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行为,努力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解决我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四、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根据《威海市文登区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威文组发〔2023〕9 号)“《威海市文登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施办法》(威文住建通字〔2021〕14号)中涉及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的规定,删除了关于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相关内容,共分七章三十八条。主要内容是:

一是申请条件。主要从收入、住房方面作出相应规定,新就业职工与外来务工人员增加就业规定。

二是保障标准。不同家庭实行分档补贴,每月最低补助180元,最高补助840元。

三是申请流程。申请家庭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受理、审核、审批工作。

四是复核、退出。领取补贴期间,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若发生变化的,应主动申报并重新审核。资格期满家庭若需继续保障,应重新提出复核。

五、新旧政策异同点

1、对不得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情形进行了增减。

2、公示期由“5天”调整为“5个工作日”

3、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均以实物保障为主,主要结合房源空置情况灵活落实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或实物保障。

六、关键词解释

住房租赁补贴是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市场房屋居住。

七、政策解读人

政策解读单位:威海市文登区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于菲斐

联系电话:0631-848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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