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威海市文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第三方评估组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03 13: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 字号:[ ]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24〕5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拟公开遴选第三方评估组织承担我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评定范围:文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初步统计本次需评估的养老机构有17家。

(二)评定标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及实施指南(最新版)组织实施。

(三)评定流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按照发布通知、自愿申请、受理材料、审查公示、开展评定、研究审议、等级确定、社会公示的程序规范实施。养老机构在评定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应当终止评定。第三方评估组织完成现场评估后,应形成评估结论并报区民政局等级评定委员会核定。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对评定结论复核审议、纠纷争议裁定等工作。

二、第三方评估组织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含养老服务机构评估等相关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拥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商业信誉。

(二)专业能力:拥有相对稳定的评估团队,其中持有人社部门认可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相关执业资格,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团队成员需包含养老护理、医疗、消防安全、食品、社会工作等任意3种专业人员,参与等级评定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开展评估所需的办公设备、信息化系统及档案管理等能力。

(三)业绩经验:2020年以来承接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项目,能提供至少2年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托合同佐证。

(四)信用状况:2021—2024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遴选流程

(一)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邮戳或签收时间为准)。

2.提交材料(加盖公章,一式2份,密封装订):

(1)主体资格: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2)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评估人员资质证明及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3)业绩材料:2020年以来承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项目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4)信用材料:“信用中国”的信用查询证明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服务方案:含团队配置、评定流程、质量控制及报价单;

(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送达方式:

如满足以上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遴选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3日前按照要求向文登区民政局提供相关材料,可采取直接送达、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并注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遴选材料”。逾期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相关资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0631—8361607

送达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1612室

(二)综合评审

区民政局将组建评审小组,根据各申报单位的资质、业绩、价格等情况综合评审,择优选定第三方机构。本次遴选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三)结果公示

中选结果在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委托合同。

四、有关要求

(一)评估组织需按照区民政局提供的养老机构名单进行等级评定;

(二)评估组织需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24〕53号)、《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及实施指南(最新版)进行;

(三)签订合同后,分两期进行评估,第一期、第二期养老机构等级评估须分别在11月20日前、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等级评定任务,分别于等级评定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等级评定结果及等级评定相关资料提交给区民政局;

(四)每家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最高限价2200元,总计预算不超过3.74万元,据实结算,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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