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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稿)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领域咨询、投诉、举报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责任、提高工作效能,现制定食品药品领域咨询投诉举报工作机制。 一、流转原则 由投诉中心统一登记,按照“属地负责”“分管负责”原则实行分流承办。 二、 分转流程 (一)咨询投诉举报分转流程 1. 12345政务热线、政民互动、区长热线、行风热线的投诉举报工单由投诉中心流转至辖区市场监管所承办。 2. 全国12315平台、全国智慧315平台、来人来电等投诉举报由投诉中心流转至辖区市场监管所承办。 3. 上级转(交)办、来信来函的投诉举报由办公室下发至投诉中心,由投诉中心登记后一单三转至辖区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和相关业务科室,由辖区市场监管所为主办理、调处,综合执法大队和相关业务科室须明确具体负责人并通知投诉中心备案后予以全程指导、审核把关。办理、调处结束后,由投诉中心或法规科组织主办的辖区市场监管所对综合执法大队和相关业务科室具体负责人指导、审核把关情况进行书面评议,评议情况纳入考核。 4. 除上级转(交)办、来信来函以外的投诉举报反映同一事项涉及两个及以上主体的,由投诉中心分流至业务科室,由业务科室根据工作实际牵头组织相关辖区所、市中商圈办公室协调调处,业务科室负责汇总回复。 5. 涉及传销、直销的咨询投诉举报,根据区域划分,转南海打传专班或综合执法大队承办。 6. 对工作职责未下放到市场监管所的咨询投诉举报以及政策答复、业务咨询,由投诉中心流转至业务科室承办。 7. 市中商圈办公室负责受理调处答复市中商圈辖区内的投诉事项,在处置过程中发现需现场执法检查、诉转案等情形时,联系辖区市场监管所对举报事项调查处理答复,由市中商圈办公室进行汇总回复投诉中心。 8. 对因同一事项通过不同渠道反复投诉举报的工单,投诉中心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分流至同一个单位、部门进行调处。 投诉途径: 根据您所在位置直接拨打被投诉方所在市场监管所电话。 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0631-8983496 市中商圈监管办公室 0631-8986315 天福市场监管所 0631-8487315 环山市场监管所 0631-8475315 龙山市场监管所 0631-8081501 开发区市场监管所 0631-8352315 文登营市场监管所 0631-8470315 大水泊市场监管所 0631-8462315 张家产市场监管所 0631-8732315 高村市场监管所 0631-8763315 泽库市场监管所 0631-8781315 侯家市场监管所 0631-8729315 宋村市场监管所 0631-8897315 泽头市场监管所 0631-8863315 葛家市场监管所 0631-8883315 米山市场监管所 0631-8872315 界石市场监管所 0631-8532315 南海新区市场监管所 0631-8963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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