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威海市大数据局印发《关于组织发布 2025 年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的通知》开展清单梳理发布工作,现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布内容 1、2024 年下半年已发布“用证”事项清单和梳理新增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见政府网站无证明专栏(http://www.wendeng.gov.cn/art/2024/12/4/art_99327_5079006.html)。 2、请各单位根据《2024年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逐项核实并更新已取消、变更或新增事项,填写2025年《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样例)》。清单范围涵盖政务服务、社会化应用、公共服务、行政执法等领域,通过调用电子证照证明或使用“爱山东”亮证方式核验等情形,凡法律法规未要求实体证照的,均应纳入,确保同步推进、如期完成。 二、发布方式 请各单位只报送在 2024 年下半年“用证”事项清单基础上进行修改、2025 年的新增即可,原则上清单总量只增不减。 “用证”事项清单需保持动态更新,“用证”情况发生变化的,请按照《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样例)》的格式,于 11 月 5 日下班前通过公务邮箱(wddz@wh.shandong.cn)发送至区大数据中心汇总后集中更新发布,另外请相关单位及时更新办事指南。 联系人:王锶颖,联系电话:0631-8462902。 威海市文登区大数据中心 2025 年 11 月 3 日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