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5-05-28 14: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可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5000元/人/年,其中只参加养老保险的3850元/人/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一、受理单位

1.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

二、办理依据

1.《关于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字〔2018〕94号);

2.《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

三、申请主体

从事灵活就业并参保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受理条件

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补贴范围:

1.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2.申请年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3.已享受完一轮就业扶持政策的;

4.属本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前在最后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满一年的;

5.属于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

6.申请年度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为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的;

7.申请年度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机构法人代表的;

8.申请年度登记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合伙人的;

9.无正当理由3次不接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介绍上岗以及拒绝接受其他公共就业服务的或终止就业要求的;

10.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五、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实体或电子);

2.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户口簿,外地户籍人员提供我市的《居住证》;

3.零就业家庭成员中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生的需提供《学生证》,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下的需同时提供多个户口簿;低保家庭困难人员需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丧偶或离异证明;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六、办理流程

1.线上

申请人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登录-补贴服务-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如实准确填报信息-提交申请-参保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

2.线下

申请人通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综合窗口或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参保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

七、领取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并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累计计算。

联系电话:0631-898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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