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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立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区电动车“满电回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文登区发展改革局高度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快全区充电设施建设,牵头先后下发了《威海市文登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意见》(威文发改发〔2020〕3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规划部署,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统一价格的充电服务。 为加快推动文登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区发展改革局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公司对“十四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规划,并于2023年6月6日联合印发了《威海市文登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布局规划》,明确了文登区“十四五”期间新增1000个公共充电桩的目标任务。 截至2025年6月,文登区已建成公共充电站105座(391台充电桩、545支充电枪)和专用充电站14座(73台充电桩、88支充电枪),充电设施覆盖城乡主要区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针对您提出的全区电动车“满电回家”的建议,区发改局已协同区商务局、教体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如下工作: 一、大型商超方面。目前,文登区大型连锁商超主要有利群、大润发、家家悦三大主体。其中利群设置有10个充电桩、大润发设置有17个充电桩、九龙城设置了10个充电桩,可以满足消费者及周边居民车辆充电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商超周边居民的生活便利度和幸福感,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协同区商务局持续引导、动员大型连锁商超结合实际综合条件,科学、合理布局电动车充电设施。 二、学校方面。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的通知》(教发厅【2024】1号)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平衡车及其蓄电池严禁在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及室内停放、充电。充分考虑学校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设防单位,且校内无专用停车场,为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不建议在学校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桩。 三、机关事业单位方面。为响应绿色出行号召,满足机关内部人员及来访车辆充电实际需求,提升单位服务设施水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初步拟定在海洋局大院安装120KW直流快充桩2台、14KW交流桩3台(均为双枪桩、同时满足10个车位充电、向社会开放),在纪委大院安装14KW交流桩2台(均为双枪桩、同时满足4个车位充电)。下一步,区发改局将协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加快与服务单位的协商对接,尽快完成场地勘察与电力增容方案审批。同时严格监督招标流程,优选技术强、信誉佳的服务单位,持续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提升绿色出行便利度。 四、工厂企业方面。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多措并举推动充电设施高质量发展。一方面,积极鼓励辖区内各类工厂企业充分盘活现有停车场资源,在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电基础设施,有序推进充电桩建设,持续扩大设施覆盖范围和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将建立健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标准体系,加强对充电设备质量、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的监管,切实提升用户充电体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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