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2025-06-03 17: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字号:[ ]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承办单位

1

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5年2月

区委社会工作部、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人民政府

2

威海市文登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4-2030年)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启动全省各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指南》《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鲁政字〔2023〕196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2025年5月

威海市文登区海洋发展局

3

威海市文登区高村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5年5月

威海市文登区高村镇人民政府

4

威海市文登区葛家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5年5月

威海市文登区葛家镇人民政府

5

威海市文登区侯家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5年5月

威海市文登区侯家镇人民政府

6

南靠山、南台行政村规模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5年5月

威海市文登区泽库镇人民政府

7

威海市文登区米山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5年5月

威海市文登区米山镇人民政府

8

威海市文登区小观镇行政村规模调整(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5年5月

威海市文登区小观镇人民政府

9

威海市文登区文登营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5年5月

威海市文登区文登营镇人民政府

10

威海市文登区小观镇行政村规模调整(第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5年6月

威海市文登区小观镇人民政府

11

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第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5年7月

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人民政府

12

威海市文登区宋村镇行政村规模调整(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5年12月

威海市文登区宋村镇人民政府

13

威海市文登区宋村镇行政村规模调整(第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5年12月

威海市文登区宋村镇人民政府

14

威海市文登区界石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5年12月

威海市文登区界石镇人民政府

15

威海市文登区界石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第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5年12月

威海市文登区界石镇人民政府

16

威海市文登区泽头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5年12月

威海市文登区泽头镇人民政府

17

威海市文登区泽头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第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5年12月

威海市文登区泽头镇人民政府

18

威海市文登区侯家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第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5年12月

威海市文登区侯家镇人民政府

19

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

提出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5年12月

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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