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7-01 09: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 字号:[ ]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办〔201588号)和山东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的通知》(鲁环办〔2015〕47号),推进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增强执法效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 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鲁环字〔2021〕31 号)要求,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方法步骤

(一)建立健全“一单两库”

  ⒈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确定文登区环保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⒉建立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结合移动执法系统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网,实行动态管理。动态信息库建库及日常更新要做到专人负责,信息库中的信息要做到应填必填。

⒊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执法证号、执法证有效期、执法类型等,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同时,根据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实施动态调整。

⒋实行动态管理。对“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⒈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抽查比例,没有抽查比例确定依据的,自行合理制定抽查计划并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后实施。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的监管对象,应适度提高抽查比例。

⒉开展“双随机”抽查。采用摇号等方式从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做到全程留痕。

⒊依法处罚。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处理处罚。  

⒋及时公开抽查及处理结果。将随机抽查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全程留痕制度

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时,应严格遵照相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中的监管对象进行现场抽查,按照《山东省污染源现场检查工作指南》(鲁环办[2014]45号)要求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

(二)依法查处制度

对市级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下发督办单,由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理处罚,符合移交条件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处理处罚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对处理处罚不及时、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廉政保密制度

环境执法人员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要按照《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做好廉政和保密工作,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不得接受被抽查企业的财物和宴请;不得向被抽查企业通风报信,对查处的问题不掩盖、不袒护、不虚报,坚决杜绝失密泄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四)执法联动制度

开展抽查工作时,可以实施部门联动,重点加强与公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涉嫌环境犯罪行为;加强内部科室联动开展随机抽查;加强与新闻媒体等单位的密切合作,对先进典型予以宣传报道,对严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

(五)定期报告制度

要按相关要求对随机抽查工作进行总结,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服从统一调度,明确抽查工作任务和责任。各相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随机抽查制度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局法宣科及相关职能科室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和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环境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对随机抽查发现的典型环境污染案件,主动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和曝光,在全社会营造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

(三)加强工作督导,开展监督稽查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负责对各部门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进行督导,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或随机抽查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实行公开通报或行政约谈;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抽查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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