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文登区医保局: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7-17 10:3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医疗保障局 字号:[ ]
一、什么是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威海市于2022年12月1日起建立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所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老城居参保人员以及参加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二、哪些医院可以实现普通门诊报销?
答:参保职工可在威海市所有普通门诊定点服务单位中自主选择,作为本人待遇定点机构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选择,作为本人待遇定点机构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也可在其延伸举办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三、普通门诊费用的报销标准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纳入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设置一定的年度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一个年度内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比例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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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超过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补助资金再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支付比例给予1000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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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实现普通门诊报销?
答:参保职工或参保居民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机构发生合规费用后,通过医疗机构结算窗口结算即可纳入普通门诊报销。
五、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答: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保障范围为在本人待遇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一般诊疗费费用、检验检查费用、中医门诊统筹费用、发热门诊核酸检测及其他合规费用。
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保障范围为在本人待遇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药品费用、一般诊疗费费用、中医门诊统筹费用、发热门诊核酸检测。
六、在威海市外就医可以享受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保障待遇吗?
答:参保人员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在居住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在我市同级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政策报销。临时外出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不计入个人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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