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 市生态环境局 | 环境执法检查 | 对固定污染源的检查 | 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等 | 固定污染源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1.《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通过,2014年4月修订)第二十四条 2.《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通过,2017年6月修正)第三十条 3.《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通过,2018年10月修正)第二十九条 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通过,2020年修订)第二十六条 5.《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通过)第二十九条 6.《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1月国务院令第736号)第二十五条 7.《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1996年12月通过,2018年11月修订)第二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