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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一、事项名称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二、受理单位 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 四、申请主体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受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以及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 六、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及所在单位的意见。 七、办事流程 1.申请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申请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审核无误后,推送给经办银行考察,符合贷款要求发放贷款。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受理。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8469456 监督电话:0631-8258093 十一、办理地点 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一、事项名称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二、受理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7号) 2.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威财金〔2020〕26号) 四、申请主体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受理条件 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含达到条件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不含视同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六、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职工花名册; 3.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人民法院裁定书)或《假释证明书》(人民法院裁定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全日制高等院校 (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 4.企业财务报表。 七、办事流程 1.申请人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者携带申请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申请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审核无误后,推送给担保公司、经办银行考察,符合贷款要求发放贷款。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受理,当日办结(不含担保公司调查、银行发放贷款等环节)。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8469456 监督电话:0631-8258093 十一、办理地点 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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