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MB28642240/2026-02306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海洋发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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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文登区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海洋与渔业安全应急指挥保障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夏明习解读《2026年威海市文登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4-29 10: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海洋发展局 字号:[ ]


4月29日上午10点至11点,文登区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海洋与渔业安全应急指挥保障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夏明习,做客“学理论 懂政策 做明白人”微访谈栏目,就“2026年文登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相关话题与网民在线交流,@文登发布直播本期访谈内容。访谈期间,夏主任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业、细致的解答,没来得及提问的小伙伴,快看看你关心的问题是不是已经被回答了呢?

【主持人】夏主任您好,欢迎来到微访谈栏目。访谈开始,我先代表大家向您提问一个问题今年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后的关键落实之年,请问在伏季休渔方面有哪些明显变化?       

答: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最突出的变化就是处罚额度大幅度提高,为我们严管伏季休渔提供了法治利器。伏季休渔违法情形主要包括禁渔期违规捕捞、未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以及“三无”渔船等。      

禁渔期违规捕捞方面,旧法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可以没收渔船。新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没收船舶。      

未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方面,旧法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船和渔具。新法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没收渔具、船舶。      

“三无”渔船方面,新法除了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渔具和船舶外,还可以并处船舶价值二倍以下的罚款。      

 一句话,同类违法,新法罚款普遍提高数倍,真正实现“违法一次、损失一年”的震慑效果。

网友@谷雨的幸福人生1973 提问:夏主任,为什么在伏季休渔期间市场上还能看到新鲜海产品?      

答:不少群众有疑问,伏季休渔期间为何市面仍有新鲜海鲜售卖。首先说明,伏季休渔只管控我区近海合规应休捕捞渔船,全部依规停港禁止出海生产,并非所有渔业全部停摆。

其一,部分合规渔船可正常作业。我区单一钓具作业渔船、远洋作业渔船不纳入伏休管控,可正常合法出海捕捞,持续为本地市场补给鲜活海产。     

其二,文登海水养殖产业体量充足。作为沿海养殖重点区域,伏休阶段正值本地养殖水产集中上市,对虾、梭子蟹、鲈鱼、牙鲆、多宝鱼等养殖货源充足、供应稳定,是市场新鲜海鲜的主要供给。     

其三,合规库存有序投放市场。休渔之前合法捕捞的海产品,经本地冷库冷冻、活体暂养储存,休渔期间陆续解冻投放市面,冰鲜和暂养海鲜货源充足,完全能够保障群众日常采购需求。

网友@刘葫芦18 提问:夏主任,请问渔船违反伏季休渔管理规定捕捞,是怎样处理的?      

答:对伏季休渔期间违规出海捕捞的渔船,我们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从严处罚,包括没收渔获物、罚款、吊销证件,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查获及其他部门移交的违法违规渔船,依法进行扣押或采取禁止离港措施。渔船扣押期满后,可视渔船违法违规情节和整改情况,继续采取禁止离港措施,直至其不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的,方可解除禁止离港措施。     

 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群众在发现违规渔船时及时向我们举报,白天可以拨打电话0631-8801965,晚间拨打0631-8801937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伏季休渔秩序的良好氛围。

网友@MicroBlog之名 提问:夏主任,今年伏季休渔,文登区在船籍港管理、渔船定点停靠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和便民服务措施,您能简单介绍一下吗?     

答:今年伏休期间,我区严格执行船籍港休渔制度,所有应休渔船必须按时返回本人户籍所在渔港集中停靠,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不得异地长期停靠,确保每艘渔船“定港、定位、定人”管理。对确需跨港坞修、就近避风等特殊情况的,渔民可提前向区海洋发展局提交申请,我们实行简化审批、一次办好,审核通过后方可调整停泊地点,并全程纳入监管。同时,我们在各重点渔港配齐消防、安防、监控等保障设施,落实码头专人值守,做好渔船防火、防盗、防风服务,既严格落实管控要求,也最大限度为渔民休渔期间生产生活提供便利,切实做到严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

网友@霏霏627  提问:夏主任,伏休期间我区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何重点举措?

答:休渔期间,大量渔船集中靠港、进厂坞修,火灾隐患、碰撞事故、台风影响等都有可能对渔业渔区稳定构成威胁。过去的经验教训反复证明,安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来不得半点松懈。

一是抓实极端天气应急防控。伏休期恰逢汛期和台风高发时段,我们提前完善防汛防台专项预案,及时推送预警信息。预警期间工作人员下沉一线,督导渔民加固渔船、稳固锚泊、做好避险准备。配齐应急物资,常态化做好应急备勤,确保突发险情快速处置,全力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和渔港渔船安全。

二是做好渔港渔船安全检查工作。以渔船救生、通导、消防等安全设备,渔船证书、船员技能等为重点,持之以恒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督导和协助渔民配齐配好安全设备,切实做好渔船防火、防盗、防风等渔业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重点落实伏季休渔期间的渔船值班制度和渔船集中停泊点的防火措施,时刻提高警惕,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障广大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执行24小时安全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对突发险情和事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救援。利用视频监控、射频识别和北斗定位、电子围栏等信息化手段,把所有渔港、渔船纳入技术管控,实时监管,做到“耳聪目明”。在渔港每天晚上安排专人值班,严防渔港私自为渔船提供卸货,上油上冰等服务。

【主持人】:本次微访谈正式结束,感谢各位嘉宾做客本期微访谈,谢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今天访谈期间未作答复的网友,下线后我们将一一回复,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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