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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医疗负担,自2026年1月1日起,威海市再次优化生育支持医保政策,从妊娠疾病保障、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待遇、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补助三大方面全面升级,用医保温度守护母婴安康。 一、妊娠相关疾病住院费用纳入医保 参保人员因先兆流(早)产等妊娠引发疾病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照医保住院待遇政策正常报销,为孕期安全增添坚实保障。 二、参保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待遇更优惠 住院计划生育手术:不设起付标准,按职工医保住院支付比例报销。 门诊计划生育手术:仍按原规定标准限额报销,政策衔接平稳有序。 每周专栏|医小保每周问答(女职工流产/引产医保报销) 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补助更全更便捷 参加威海市基本医保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符合条件可享受孕期检查费和住院分娩医疗费双重补助。其中,已参加威海市居民医保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女性,按参保女职工医保待遇标准全额执行;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女性,按参保女职工医保待遇标准的50%执行。 在结算时:威海市住院分娩:出院前在定点医疗机构备案,补助待遇一站式结算;威海市外分娩或未一站式结算:出院后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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