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67号委员强化流浪动物管理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6-05-06 13: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 字号:[ ]

杜慧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流浪动物管理,规范文明养宠行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区养犬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因现仅有犬只管理有相关法规出台,经专题研究将相关建议的采纳及落实安排答复如下:

一、完善制度与执法管理

2019年11月1日《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将犬只统一纳入规范管理,明确饲养条件、行为标准、禁养犬名录及处罚细则,市养犬管理办公室搭建全市线上犬只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犬只登记、年检、免疫等信息,推行犬只电子标识,实现“一宠一码、全程可溯”。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办公机制,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公安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住建局等为成员的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查处养犬不登记、遛犬不拴绳、违规饲养烈性犬等行为。

二、加强宣传与社会引导

充分运用微信、抖音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发布文明养犬倡议短视频,曝光违规行为,提升警示效应。每年开展不少于5次“文明养犬进社区”活动,组织力量深入公园、广场、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现场讲解文明养犬“十要十不要”、城区禁养犬只图样、登记流程、便民服务电话等内容,发放宣传资料,通过互动问答、现场咨询等形式提升饲养人法治意识与责任观念。每天出动流动宣传车2辆,在城区主要街道滚动播放养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自律意识,营造文明养犬浓厚氛围。

三、优化协同与基层治理

《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已明确公安、执法、农业农村、畜牧兽医等部门职责边界,形成责任清晰的工作体系。积极发动宠物医院、爱犬人士、物业保安、网格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文明养犬联动共治,打造以宠物医院为基础的养犬管理便民服务点8处,实现宠物登记、年检、咨询等服务“就近办、一次办”。

四、流浪犬清理与科学管控

联合专业机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等重点管理区开展流浪犬捕捉、免疫、收容工作。根据实际需求,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于2019年建设占地2000余平方米的犬只收容站一处,用于全区流浪犬及暂扣犬只的收容,申请加大财政投入,提升收容场所的硬件设施,鼓励民间救助机构主动参与,提升流浪犬只收容救助效能。加强对宠物繁殖场、宠物店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出售烈性犬、禁养犬的行为,从源头减少遗弃问题发生。根据《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鼓励养犬人对饲养犬只实施绝育措施,凭绝育手术证明,享受养犬管理服务费减半政策。

五、公共服务与设施健全

根据《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公园广场、海水浴场的集中健身区、休闲娱乐区禁止携犬进入,对携犬出户未及时清除犬粪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或予以处罚。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犬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建议办理为契机,持续优化工作措施,不断提升文明养犬管理水平,为市民营造安全、整洁、和谐的社会环境。如您后续有其他意见建议,欢迎随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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