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25 12:37: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及《文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文登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文登”网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文登市世纪大道84号,邮编:264400,电话:0631—8451085)。

    一、概述

    2012年,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上,依托互联网和业务办事大厅,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一体的服务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与群众咨询公开相结合,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佃事效率;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各种制度,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全年,通过“中国·文登”网信息公开专栏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以及新闻媒体、办事大厅公告栏、深入走访企业社区等多种形式,发布种类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170余条,同时公开每周治安信息,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体系建设。根据劳动、人事整合组建以及领导班子人员和工作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人员到位、职责分工明确。

   (二)完善制度管理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限时公开、申请受理、考核监督、保密审查、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效、有序进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以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一)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2012年,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文登”网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从内容分类看,机构职能3条,政策法规36条,业务工作14条,规划计划5调,其他信息4条。

   (二)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依托“中国·文登”这个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及时完善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开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为群众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提供方便。另处,还专门在社会保险征缴大厅、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维权调解中心设置信息公开板、LED电子大屏,向前来办理各种业务的群众提供政策信息。

   (三)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700余篇,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文登人才网、文登市就业网点击登陆超过210多万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2年,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原则上都予以减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具体工作中,我单位还非常重视公众咨询的受理和答复,全年共受理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0人次,电话咨询17人次。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文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十分重视,对接到上报相关公开信息后,保密审查负责人员对拟发信息均进行保密安全审核,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信息进行公开,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工作要求。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主动公开力度不大、个别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的问题。2013年,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配套制度,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