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22 10:13: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编制2018年度信息公开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2018年,文登区财政局坚持把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发挥信息公开的监督约束作用,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文登区财政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工作,及时公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做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方面的信息更新工作,积极做好新媒体建设工作。2018年,我局在文登区政府网站编制并发布主动公开目录251条。

(一)“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情况。2018年,除涉密部门外,区级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全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区财政局将会同区直各部门,细化公开内容,继续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

(二)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情况。将相关通知、政策及时公开,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通过媒体、网站等多渠道及时公开,使企业、群众充分了解收费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采〔2015〕10号)要求,稳妥有序做好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6个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借助媒体、网站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成效经验宣传活动,不断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宣传力度,提高采购当事人依法采购意识。更好地服务部门单位,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创建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都予以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遵循严格依法、准确及时、便民服务原则,接受申请,严格保密审查,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和提供信息。 2018年,我单位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2018年,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安全,没有发生涉密信息被公开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能立足部门职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承担的任务公开力度还不够大。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公开还停留在“文登区”政府门户网站、宣传栏等渠道,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未能充分利用。三是相关领域政务公开存在难点。因财政工作的特殊性,一些财政数据和文件较为敏感,不宜细化具体向社会公开等。

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作进一步改进: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对外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全力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组织对政务信息进行再次全面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创新公开载体和渠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短信、电子显示屏、实体公告栏等渠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文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威海市文登区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文登区文山东路88号,邮编:264400,电话:0631—8452374,传真:0631-8803888)。


附件: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附件: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