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 扶持意见》的通知 威文工信字〔2022〕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金山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威海市文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 威海市文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 为全面突出先进制造业主导地位,优化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打造现代化产业高地,重振文登工业雄风,特制订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 在我区注册登记、纳税、财务制度健全的工业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二、扶持方向和标准 1.鼓励企业冲击新目标。对冲击新目标企业新上项目,享受招商引资项目同等政策。冲击新目标后备库企业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0%(含)至20%的,给予1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超过20%(含)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上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的创新型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5%(含)至30%的给予5万元奖励,当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超过30%(含)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上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创新型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20%(含)至50%的给予5万元奖励,当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超过50%(含)的给予10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主要负责人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缴纳地方级税收500万元以上且纳税前20名的企业,以企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2%为基数,结合当年地方级税收增减幅度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3.鼓励企业做优做强。(1)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当年认定的山东省独角兽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3)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认定的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4)对当年认定的山东省“瞪羚”示范(培育)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5)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6)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分两年拨付;(7)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8)对当年认定为省、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4.鼓励企业高水平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的高水平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企业对生产设备、技术工艺等进行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提升,推动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对核准或备案手续齐全,且会计年度内生产性设备投入300万元以上(含),按年度设备投资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对普通设备按照3%的比例给予补助,对达到智能化标准的设备按照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0万元。对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内的领军企业实施的重大技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5.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大力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实施MES与ERP互联互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实施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省、市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最高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或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最高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6.鼓励企业实施强基工程。聚焦核心基础零部件与元器件、先进基础技术与工艺、关键基础材料领域,大力实施汽车机电、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等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的技术创新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建设项目,对列入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计划的项目,每个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对年度内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单个装备或产品最高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7.鼓励企业绿色发展。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名单的企业(单位),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8.鼓励工业互联网建设。对入选国家、省、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国家、省、市级工业互联网类试点示范、大数据产业类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每项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3级、4级、5级评估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9.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对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连续两年实缴税金年均增长20%以上且不出现年度负增长,具有一定规模、企业管理规范、注重研发创新、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的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当年地方级税收达到20万元以上的,按地方经济发展贡献10%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20万元。对当年新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并列入统计范围的企业,在纳统年度给予2万元扶持;对纳统后次年营业收入增幅10%以上的企业,再给予3万元扶持。企业因主观瞒报导致数据失实退库的,追回已奖补资金。 10.鼓励软件服务业发展。对获评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级、4级、5级评估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11.鼓励企业提质增效。深化“亩产效益”评价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全面落实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根据企业综合评价,执行差别化政策。 12.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组织企业利用中小企业集合信托、集合票据等融资新模式进行融资,对确需银行贷款而又缺少有效抵押物的企业,协调采取担保公司担保、融资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对使用担保贷款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获得威海市级以上“平台类”称号企业,按实际产生的一年期担保费用的50%(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 13.鼓励企业上市挂牌。(1)对拟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根据上市工作实施进程分阶段最高补助200万元,其中对纳入冲击新目标监测统计的企业,除享受上述政策外,一次性额外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企业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区的,一次性补助不超过200 万元;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次性补助不超过 50 万元。(2)已与中介机构签订辅导协议的拟上市挂牌企业,以签订辅导协议之日的上一年度为基准年度,境内外上市企业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新三板”挂牌企业连续二个会计年度,期间当年形成的并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区级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较基准年度增长部分的50%,于次年第一季度前补助给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0万元。(3)因土地差价调账而增加的地方经济发展贡献部分,按实际发生额实行等额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未按要求完成目标的,享受的补助资金予以退回。 三、附则 (一)本意见扶持政策,按照《文登区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威文财字〔2021〕12号)的规定申请、审批,每年度集中认定兑现一次。 (二)本文所涉及资金由获得补助的单位统筹使用,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对于不符合资金使用规定的企业(个人)进行资金收回、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惩戒。 (三)实施期间,本意见与上级政策不符的,按上级政策执行。本意见涉及的扶持资金与本区域内其他政策涉及的同类扶持资金不重复执行,按就高原则给予扶持。 (四)本意见由区工信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本文自2022年4月30日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威文工信字〔2021〕79号)同时废止。对于2022年以来,符合上述扶持标准的企业,按该意见执行。 附件:《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的认定要求及流程 附件 《文登区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的认定要求及流程 一、鼓励企业冲击新目标 冲击新目标后备库企业营业收入增幅由区工信局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营业收入核实证明提出初步扶持意见。创新型企业认定标准依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标准规定,其营业收入增幅由区工信局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营业收入核实证明,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二、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 企业年营业收入由区工信局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营业收入证明提出初步扶持意见。集团企业申报以集团母公司及其在文登区域内制造业子公司的年度营业收入为奖励依据(集团母公司为非制造业企业的,其营业收入数据不纳入奖励范围),同一集团公司仅1家公司(含集团公司本身)可享受奖励资金。 区工信局、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当年缴纳地方级税收500万元以上且纳税前20名的企业缴纳地方级税收情况进行审核,按照企业当年地方级税收×2%×(1±a%)进行测算,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三、鼓励企业做优做强 区工信局根据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专精特新”等公告文件和名单,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四、鼓励企业高水平技术改造 区工信局与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专家现场查看设备,对购置的设备是否达到智能化标准进行认定,对企业提供的核准或备案手续、当年购置生产性设备购置合同、发票/进口设备报关单、银行付款凭证进行审核(设备不含税价300万元以上,设备发票需在项目备案或核准之后开具),提出初步扶持意见。对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内的领军企业实施的重大技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智能化设备的认定标准(供参考):对加工原料、在制品所需加工设备、工装部件进行数字化改造,运用自动编程、机器视觉与电子标签等技术,实现自动化生产、智能测量或拣选;通过AGV、多关节机械手、机器人等新增设备投入,使得物流在工序间智能化转移;智能仓储设备与ERP等系统的集成,使出入库、货位等相关的管理信息透明化。以上均包括外购与自制的设备和自主开发的软件系统。 五、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 区工信局根据上级批复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等认定文件,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六、鼓励企业实施强基工程 区工信局根据上级批复的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计划项目;国家级、省级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等认定文件,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七、鼓励企业绿色发展 区工信局根据上级批复的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名单等认定文件,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八、鼓励工业互联网建设 区工信局根据上级批复的各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等认定文件,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九、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区工信局会区同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审核,出具报告,提出初步扶持意见。区工信局根据区统计局出具的当年纳统证明文件提出初步扶持意见。纳统次年由区统计局审核企业是否符合规模以上企业条件,通过审核后由区工信局提出纳统次年扶持意见。 十、鼓励软件服务业发展 区工信局根据上级批复的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文件,提出初步扶持意见;对获得CMMI评估认证的软件企业,区工信局根据评估认定证书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十一、鼓励企业提质增效 “亩产效益”评价的A、B、C、D四类企业,由威海市文登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威文政字〔2020〕13号)规定,根据评价指标和权重进行的综合评价分类。 十二、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区工信局会同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审核,出具报告,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十三、鼓励企业上市挂牌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工信局,根据上级批复文件,提出初步扶持意见。 十四、附则 区工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初步扶持资金使用意见进行汇总,报送至区财政局,并根据区财政局出具的复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由分管区长牵头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审议通过并拨付企业扶持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