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14:33: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endeng.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6号,电话:0631-84513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持续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公众反馈机制,切实回应群众关切,不断优化政务公开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与效能。

(一)主动公开方面。今年以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服务信息78条,其中工作动态34条,公告公示6条,其他信息38条。公开内容以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实际工作内容为主线,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不断助推政务服务质效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5年,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遵循制度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程序,精准把控办件进度,全方位监控办件质量。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比去年减少30件,减少63.8%,均按时答复。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4件,责令重做1件,结果维持1件,尚未审结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5年,我局积极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梳理完善《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细化公开要素,压实主体责任,实现主动公开事项的清单化、规范化管理。遵循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同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把关信息编辑、报送、审核等环节。全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已按时公示。

(四)平台建设方面。依托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门户网站管理维护。利用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将区内价格调整、粮食仓储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及时公开。积极转发国家、省、市的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相关信息,按照时间节点,及时调整栏目内容,切实提高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持续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分管领导日常监督、办公室专人负责的工作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局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公开任务并分解到责任科室,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强化队伍建设,全年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1次,提升业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准确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存在政策解读文件形式不够多元化,未用动漫解读等形式解读政策等问题。二是公开针对性有待增强,以工作动态类信息为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存在差距。

下一步,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将持续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以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导向,做好重点领域政策解读,采取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有针对地提高企业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对涉及信息公开内容较多的科室进行针对性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在把好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的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政务公开工作与“群众满意度”“为民办实事”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互相融合、互相补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方面:2025年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方面:2025年威海市文登区发展改革局共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3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成,办复率100%,办理结果为B类3件。政协提案3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成,办复率100%,办理结果为A类1件,B类2件。

(三)其他方面: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聚焦公众关切,持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与深度,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原则,规范信息发布机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