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08:4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endeng.gov.cn) 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威海市文登区文山东路188号,电话:0631-845221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扣住建领域核心职责,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严格审核流程,优化公开形式,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准确开展,提高住建领域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文件、机构设置、工作动态、财政资金、民生保障等领域信息,确保内容及时发布、准确权威。发布多元形式政策解读,以更为直观、深入的方式增进公众对政策理解。2025年共发布各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由局法规科负责,设立本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台账》,在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4小时内,发放“政府信息公开登记回执”,同时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按时作出答复。2025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52件,上年结转3件,共处理55件,比 2024年减少42 件,同比减少43%。申请主要涉及物业管理、住房保障、建设手续等方面,均按时答复。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3件,均尚未审结;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1件,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所有拟公开信息均需经部门负责人、保密审查机构审核。规范主动公开机制,优化调整《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现主动公开事项的规范化、清单化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严格立足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以打造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为目标,充分依托政府网站、“文登首发”APP等渠道,系统梳理并主动公开公告公示、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及解读等各类政府信息。通过细化信息分类、优化发布流程,全年累计刊发相关稿件69篇。实现信息精准直达,有效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务宣传与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聚焦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目标,以业务培训为抓手强化监督保障能力。一方面,主动派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专项培训,精准掌握最新工作要求和方式方法;另一方面,建立“培训-传达-落实”闭环机制,及时在内部开展二次培训,并通过常态化业务沟通交流,梳理工作堵点、分享实操经验,有效提升团队整体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对照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重点不突出,信息公开内容与民众关切还存在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还有待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6年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通过来电咨询、社区走访等方式定期梳理群众诉求热点,重点围绕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等高频关切事项,建立公开内容清单化管理机制,明确公开重点、公开时限、责任科室,并及时在政府网站、“文登首发”APP进行公开,确保公开内容与民众需求同频共振,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方面:2025年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方面:2025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8件,已全部办理完成,办复率100%,办理结果为A类8件;共承办区政协提案8件,已全部办理完成,办复率100%,办理结果为A类6件。

(三)其他方面:2025年,威海市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充分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细化公开内容,常态化发布民生关切信息,规范政策解读机制,丰富政策解读内容与形式,便于群众理解。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建立闭环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