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要求,现公布威海市文登区高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http://www.wende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文登区高村镇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文登区高村镇兴高路41号;邮编:264400;电话:0631-876108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威海市文登区高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向全社会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的覆盖面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人民在政务公开方面的互动体验明显增强。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在“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公布我镇机构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工作动态等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在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方面,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重要载体的作用,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统筹运用文字解读、古镇高村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各界关切。2021年度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公开政府信息202条,其中通过“古镇高村”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168条,通过政务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共计34条,包括工作动态25条,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共收到并按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土地征收相关信息,因公开信息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本机关不掌握,已向申请人告知。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我镇实际,配齐信息公开所需的办公设备,规范整理信息公开各类文件资料,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了保密审查领导小组,规范审查程序,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逐级负责、层层把关。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之后,再由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公开,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官网,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平台,开设“古镇高村”线上公众号,定期发布全镇工作动态,更新镇情。同时,定期在政府大厅及便民服务大厅公开政府相关信息,将主动公开与群众咨询公开相结合,着力提高行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镇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关于发布审核、保密管理、社会评议、考核评比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设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学习,同时组织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及考核管理等要求进行统一学习,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和报送工作流程,加强对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我镇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泛,公开方式的多样性和创新性不够;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不高,在信息公开方面工作不到位。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数据互融互通,实现各公开平台形式、资源、服务的深度融合;二是强化政策解读。明确解读要素、解读形式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内容,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形象化、口语化、多元化解读,使群众听得懂、记得牢、用得上;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具体承办人员要熟练掌握政务公开操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处理和答复等各项功能,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2021年,我镇按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透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3.2021年我单位未承办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2021年8月承办于进凤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道呼线道路安全管理的建议提案的办理。
4.2021年,在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方面,我单位组织进行全员大走访,深入基层,机关干部入户发放便民联系卡,开通镇级热线,开辟了政务公开和政民互动的新渠道。
5.2021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6.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威海市文登区高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